本报讯 (记者王丽虹 通讯员吴娇萍)近年来,非法租借、买卖电话卡、银行卡成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近日,在泉州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下,鲤城公安分局对涉“两卡”犯罪嫌疑人实施统一抓捕,共抓获31人,“断卡”行动再添新战果。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于去年12月份,在某贴吧看到广告“想要赚钱找我”,便与对方取得联系。对方表示,只要提供银行卡供他们转账,便可以赚取转账金额的1.5%作为“佣金”。在明知银行卡被他人用于违法犯罪的情况下,王某仍然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对方转账,并按照对方的指示到银行为其取现金。经查,有百余万元涉案资金通过王某的银行卡转出,王某共获利2.35万元。目前,王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据介绍,此次抓获的31名犯罪嫌疑人均通过不同方式将自己的银行卡或手机卡提供给他人用于违法犯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鲤城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绝对不能出租、出售、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账户,否则不仅5年内被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等。还可能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有身份证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群众,一定要抽空查询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及时处理。“断卡”行动中,一张卡涉案,名下所有卡或者业务都可能被暂停,将会对生活造成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