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7日公布,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根据中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的换文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对原产于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布隆迪共和国、尼日尔共和国等三个最不发达国家的98%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
其中,98%税目产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特惠税率栏中标示为“受惠国LD”等共计8804个税目。
2021年12月1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税委会公告,对原产于最不发达国家98%的税目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适用国家和实施时间根据换文进展另行公布。
我国给予埃塞俄比亚等三国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有利于践行中非友好合作精神,支持和帮助最不发达国家加快发展,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后续,我国将继续根据换文进展,逐步给予所有与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