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凌鹭 实习生林珍妮 通讯员甘元章)近日召开的全市残联工作会议印发了《泉州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具体措施》,明确实施十项行动,力争三年内实现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6000人。
十项具体行动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行动、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旨在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益,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
强化就业援助服务,我市将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就业援助月”等助力残疾人就业活动,广泛发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开展线上线下专场招聘。引导电商、快递等新就业形态企业对接残疾人需求,开发适合残疾人工作的岗位实行定向招聘。为民营企业搭建助残就业平台吸收残疾人就业,加大对残疾人自主创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指导与扶持。
为帮扶就业困难残疾人,我市要求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全市“福乐家园”、“爱心助残驿站”、残疾人托养机构、残疾人职业康复机构等要普遍开展辅助性就业。各县(市、区)设立的乡村保洁员、社会救助协理员、残疾人联络员、农家书屋管理员、社区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方面,继续对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未就业残疾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创业培训。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方面,依托“双创”基地、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建设辐射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助残就业基地,带动残疾人稳定就业、生产增收。盲人按摩就业促进方面,鼓励综合性医院、康复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开发盲人医疗按摩岗位,加强盲人按摩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支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开办医疗按摩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