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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批次食品
抽检不合格
涉及水产品兽药残留等问题

本报讯 (记者陈云青)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3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抽检信息涉及15大类食品122批次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其中,合格110批次,不合格12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质量指标问题、兽药残留问题、其他污染问题。

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的有:标称福建亿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闽贵香辣味海蜇头(即食海蜇),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邵武市尚福佳生鲜超市有限公司配送中心。

涉及质量指标问题的有:尤溪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涉及兽药残留问题的分别为:漳州市龙文区潮上楼餐饮店销售的油蛤,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州市马尾区福子家餐厅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涉及其他污染问题的分别为:厦门市湖里区图老湘亲餐厅的筷子;泉州泉港亲口香过桥米线餐饮店的大石碗;三明市三元区忠康餐饮店的长方盘;泉州市鲤城速盈餐饮有限公司的筷子;鲤城区客喜餐饮店的筷子。上述商品均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此外,厦门市湖里区拾贰点餐饮店的筷子;泉州泉港蟹蟹餐饮店的大绿碗;厦门市思明区娟王娟餐饮店的筷子。上述商品均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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