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高校近几年普遍推行“非升即走”制度,曾引发广泛争议,但这一制度在争议声中依然保留了下来,并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年轻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如今,教师队伍改革之风开始吹向中小学校园。去年11月份,宁波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征求意见稿,拟对未能聘任上岗、考核不合格、违反师德或因其他原因等不能胜任(坚持)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予以退出。而在近期,国内不少地方也在推进类似的改革。(3月6日观察者网)
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了广泛议论。此举打破教师“铁饭碗”的传统,旨在教育行业激发鲶鱼效应,出发点无疑是好的。当前,教育正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考教资成为继考公务员之后又一热门选择,在此背景下,建立教师职业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机制,有助于年轻人形成理性的就业观念和从业预期,避免一考定终生的不合理现象,不给个别人在教师岗位上浑水摸鱼的机会,从而最终促进教师队伍和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
然而,退出不是目的,最终目的是要激活教师队伍。尤其需要注意,教育是公益事业,教师是一个很纯粹的职业,是否适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思维,仍值得商榷,而如何把握好退出机制的尺度,更是对改革能否达到预期目的至关重要。当下,我们有必要将“退出机制”纳入到教育改革的整体视角下进行思考,也应当根据教育的特殊属性审慎地推进。
一方面,把握尺度、保留温度。古人说,“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又说“师之所存,道之所存”,其中所蕴含的意义不难理解,即:老师受到尊敬,他所传授的道理和知识才能得到尊重。毋庸置疑,师道尊严是中华民族的一个优良传统,尊师重教是当今社会的一项长期政策。实行“退出机制”,就不得不考虑这样一个基本前提,尽管教师队伍中不乏浑水摸鱼者、师风不正者、占位不为者,但是大多数教师是积极向上、认真负责的,整个教师队伍也在社会上得到应有的尊重。因此,在“教师退出机制”的标准设计上,应当把个别教师的不作为与整体教师队伍的表现分开,需要科学地评价教师付出,客观公平地识别和筛选出需退出的教师,或将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教师放置在更为合适的岗位上。更重要的是,把握好尺度,保留温度,切不可因“退出机制”的实行,让全体教师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更不要因此破坏整个教师队伍应有的尊严。
另一方面,“退出”手段要妥当使用,应当根据教育行业的特点,采取“少折腾”的思路。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对于社会而言,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事业,切不可急功近利,对于教师而言,更需要相对稳定与相对宽容的环境,才能让他们安心教育、乐于奉献。因此,适度的制度流动是必要的,如果过于频繁乃至于每年都进行教师竞聘,教师们缺乏安全感,工作难以安心,一旦影响教师队伍的军心,便会伤害到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当然,在制度设计和制度实施中还要注重公平性,避免不当使用造成的误伤,同时要规避策略性的假公济私。若出现政策执行不公,不仅影响到政策的持续性、公信力和有效性,伤害的还是整个社会对教育的信心。
一言以蔽之,教师退出机制,须审慎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