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墩良 陈静芳 通讯员傅萍萍 王小华)当工地拖欠劳务报酬,因超过法定年龄劳动仲裁无法受理时,“她”的权益如何维护?当家庭突遭变故,经济陷入困境,“她”的心结如何化解?“依法能动履职,打出“行政+民事+公益”监督组合拳,用心尽心守护妇女合法权益。”这是洛江区检察院给出的答案。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保障妇女权益的通知》,对检察机关全面保障妇女权益提出具体要求。
洛江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拖欠女农民工劳动(劳务)报酬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常态化对接洛江区妇联、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等部门,协同维护妇女权益。在发现6名平均年龄在64岁以上的妇女被某公司拖欠劳务报酬合计2万余元,却又因超龄无法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追索劳务报酬而一筹莫展时,该院通过引导提起诉讼、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支持起诉、促成双方调解、跟进事后监督等方式,促成6名工人与公司达成调解,并督促案涉公司及时支付劳务报酬。
该院在开展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过程中,发现2名女性因家庭突遭变故,一时陷入困难,且对行政案件处理结果存在异议,该院多措并举,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社会救助+心理疏导”等措施,化解行政案件纠纷,协调社会帮扶解决生活实际困难,将妇女权益保护从案内延伸至案外。
为做好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惩治犯罪、司法救助、诉源治理等工作,该院联合区妇联、总工会进一步达成《关于建立妇女权益保护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在履行职责、社会救助、司法救助、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11个方面达成合作共识,通过检察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切实有效加强妇女权益保护,营造全社会关爱妇女、扶危助困的良善风气。
下一步,该察院将持续加大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力度,通过积极办理涉侵害妇女权益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妇女自护宣传,普及反家暴知识,防范职场性骚扰,提高妇女自我维权意识,推动社会形成更加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和睦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