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深化乡村法治建设。深化法律进农村,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发挥“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作用,大力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巩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果,提高乡村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水平。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乡镇(街道)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以综治中心为平台多部门联合办公的体制机制,强化网格员队伍要素保障,提升基层治理队伍战斗力。完善农村警务工作机制,发挥“一村一警务助理”作用,依托“海丝守护者”群防群治平台,规范农村群防群治建设。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重点打击整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以及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深入开展“枫桥经验”在福建、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专项行动。完善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提升乡村配备专职调解员比例,推进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九、健全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
(三十七)全面压实抓乡村振兴责任。贯彻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及其实施细则,压紧压实各级乡村振兴责任制。健全完善市级党政领导挂钩涉农乡镇制度,推动市乡村振兴专项小组每年召开至少1次以上现场会、专题会。统筹开展实绩考核,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持续深化乡村振兴“串点连线成片”,做精试点村,做美示范线,做实整镇推进,衔接推动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推行干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同调研的实践锻炼模式,推动干部力量下沉基层一线。统筹解决好“三农”工作中两难、多难问题,把握好工作时度效。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深化纠治乡村振兴中的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迎评送检、填表报数、过度留痕等负担。
(三十八)完善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压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全年财政统筹不少于10亿元投向乡村振兴领域,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计提比例达到44%。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建设力度,鼓励县(市、区)发行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用于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推动金融机构增加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领域中长期信贷投放。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完善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推动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保持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依托省级政策性优惠贷款风险分担资金池,扩大“乡村振兴贷”规模。支持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加大对“三农”主体融资增信服务支持。健全农业保险产品体系,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创新“一县一品”特色农险产品,优化“保险+期货”。鼓励发展渔业保险。充分发挥“三大比较优势”,加快推动文旅赋能,开展“乡贤促振兴”活动,发布一批“乡贤钥匙工程”,推动一批“青商实业振兴”项目。
(三十九)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完善派驻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科技特派员、乡村振兴指导员、金融指导员等制度,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市直单位帮镇扶村促振兴”“师带徒”人才下乡、“一村一名大学生”“青耘福建”“乡村振兴巾帼”“美丽工坊”等行动,组织引导党政、科技、金融、教育、医疗、文化、社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领域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支持培养本土急需紧缺人才。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乡村教师培训、新教师培训等。大力发展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业合作。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推进“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培育一批创业创新群体。引导城市专业技术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对长期服务乡村的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返乡回乡下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深化闽台乡建乡创,吸引台湾建筑师、文创团队参与乡村建设。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十)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中心镇市政、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优化县域商业网点设施布局,加强县域统筹,建立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深入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机制,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政策。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引导农村资源要素纳入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畅通农村资源要素流通渠道,指导晋江市、南安市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试点。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建设,梯度配置县乡村公共资源,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医共体、养老服务联合体,推动县域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普遍服务类设施城乡统筹建设和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