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许雅玲)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3月10日开始,市委巡察组对市委编办、市委老干部局、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含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泉州开放大学、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含原泉州市财贸干校)、泉州市农业学校、泉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等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
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