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中国历史总是在变革创新中砥砺奋进、不断发展。1982年国务院批准泉州为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是因为宋元时期延绵的“海上丝绸之路”,而泉州“丝路”的开辟,则归功于一位清官廉吏一次大胆的变法革新。这位清官就是陈偁(音chēnɡ)。
诗书忠孝传家风
陈偁(1015—1086年),字君举,永安贡川(今属三明市永安贡川)人。广州知州、秘书少监陈世卿之子,出生书香门第。天圣八年(1030年),年仅16岁的陈偁中进士。他从最基层的小官吏做起,先后任漳州司法参军、龙溪县主簿、罗源知县。后调任蔡州通判。继升惠州知州,后又调宿州知州,随后被召任开封知府,后因丢失青苗钱,改任尉州知州。熙宁八年(1075年)、元丰二年至七年(1079—1084年)两任泉州知州。当时泉州港船舶往来频仍,“杂货山积”,却被“蕃商至必使诸广东,否则没其货”的旧规严重束缚。为了打破政策上瓶颈,陈偁向朝廷极力建议在泉州设立市舶司。经其多方努力,元祐二年(1087年)泉州市舶司建立,为泉州港在宋元时期成为“东方第一大港”,作出了巨大贡献。
永安贡川陈氏家族以忠孝治家。始祖陈雍年少好学多才,曾在朝堂上舌辩群儒,为施政探寻良方,深得唐高宗器重。永淳元年(682年)推为中丞,进入中央决策层。唐中宗即位后,正直敢言的陈雍因得罪权贵而被罢官。开元二十九年(741年),举家从富庶的浙江吴兴迁到偏僻的福建沙邑固发冲(今永安贡川镇)隐居,专注学术、课子读书。陈雍经常诵读《诗经》《尚书》《左传》等儒家典籍;也研读《老子》,特别对道家正反论尤其有心得。陈家诗书传家,世代传播着忠孝节义美德。
到宋雍熙二年(985年),陈家后裔陈世卿(陈偁父亲)中进士,先后任衡州推官、福建转运使、荆湖北路转运使。大中祥符年间,守孝在家的陈世卿忽然接圣旨,令他紧急赴任广州知州一职。陈世卿在家中的思古堂设宴与族亲话别,告诫族人虽然身处乱世,但仍应坚守美德。临行前,还特别叮嘱子女们刻苦读书。为此,陈世卿还写下一首诗:“思古堂前酒一樽,共谈时事出孤村。临期上马无他嘱,多买诗书教子孙。”陈偁出生时陈世卿已在广州任上。然而,从小陈氏族人就向他讲述,父亲在广州任上革除计口买盐的旧制度,修订广州市舶司税制的故事。陈世卿在广州殚精竭虑,最终因劳成疾而殉职。宋真宗赐其吏部尚书衔,宰相王安石为他撰写墓志铭。父亲陈世卿的事迹深深地影响、教育着年轻的陈偁。
陈偁虽早年丧父,但受到兄长们的悉心教导,他自己也刻苦用功,所以他无论是在学问上,还是为人处世方面,都非常优秀,被称为是最接近其父陈世卿的人。之后的事实证明,陈偁所做出的历史功绩,颇有父亲的遗风。
陈偁文采不凡,其诗歌虽遗世不多,但堪称经典,如称颂泉州洛阳桥的千古名篇:“跨海为桥布石牢,那知直下压灵鳌。基连岛屿规模壮,势截渊潭气象豪。”
治理有方称惠政
史书称赞陈偁“以治行闻,以惠政称”。对于他为政有成绩,施政惠及民生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庆历五年(1045年),陈偁出任罗源知县。上任伊始,他重视发展文化教育,积极兴办学堂,让贫寒子弟能读书识字,提高百姓素质。同时,他深知“以农为本”的农耕经济思想,发动农户们凿渠引泉,兴修农田水利,上千亩农田得以灌溉,农户过上富裕生活。陈偁在知县的官职上徘徊不前。先后调任台州黄岩县、处州安远县和广东循州知县。幸好陈偁对于“官运亨通”并不是那么在意;他对“惠及民生”的事情一如既往的热衷。每到一个地方,都以兴修水利、发展农业生产、减轻民间负担、改革弊政为己任,深得百姓们的爱戴。
到了至和二年(1055年),陈偁终于因政绩优异,升任为蔡州通判。由行政口调入政法口后,陈偁就清理过往案件,冤假错案一直以来就为百姓诟病。他发现蔡州一件已判5囚犯死刑的案件有疑点,力主复查,一查果然是冤案。陈偁执法严明,铁面无私,清正廉明,一时被蔡州百姓冠以“陈青天”之名,甚至有民间流传他能通鬼神,简直把他给神话了。
嘉祐五年(1060年),陈偁升任惠州知州。陈偁到任后,得知境内丰湖干涸已久,但因循守旧仍要百姓交纳鱼税。陈偁得知后,一边主持开凿丰湖,恢复渔业生产;另一边上奏朝廷免除课税。百姓们从“无鱼也要交税”,变成“有鱼还免税”。陈偁认为渔业产值不好且不稳定,农耕才是发展经济的根本,于是开始引进中原先进农具和生产技术。遇“岁旱,教民以牛车汲水入东湖溉田,民赖其利”。他惠教民用牛拉动水汲水,以达到灌溉农田的目的。陈偁根据当地的气候水土等自然条件,“劝民种田种豆及黍、粟、大麦、荞麦,以备水旱”。
熙宁三年(1070年)陈偁任开封知府,出任京师所在地的父母官,可见朝廷对他卓越才干的赏识。然而,京畿重地、政治中心的开封,和偏安一隅的地方有着本质区别。上任后,开封发生灾情,陈偁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果断动用库帑及时救济灾民。虽受到万民称赞,但也遭到言官的批评。只要对国家对民众有利,就放手去做!这才是属于陈偁的那份胸怀与担当。在陈偁眼里只有国家利益和苍生福祉,没有私情和个人利益。
变法革新开市舶
元丰二年(1079年)陈偁任泉州知州。当时,泉州的海外贸易迅速发展;但按照朝廷法令,商人要到海外贸易,必须先到广州或两浙办理出入口公凭和完税手续。广州官吏出于地方保护主义,对泉州海商百般刁难。
元丰三年(1080年),宋廷修订了“广州市舶条法”,该法案与泉州海外贸易关系甚大。法案规定海舶要到海外经商,必须先到广州市舶司呈报,领取公凭,方许出国;归国时,又须到广州市舶司抽解。因此“广州市舶条”给泉州的海外贸易带来很多不便,引起泉州商人的广泛反对。福建转运使王子京依照“广州市舶条”,对于未到广州市舶司呈报的船舶进行拘留、拦截,罚没货物。一次贸易需要往返广州两次,很多人无法承受奔波之苦,“窃还家者过半”,于是每年很多海商都因此获罪。
陈偁之父陈世卿曾出任广州知州,深知海外贸易的业务。“以货不可失时,而舟行当乘风便,方听其贸易而籍名数以待”。商业贸易讲究的是商机,陈偁认为蕃舶航行依靠是风力和风向,应该由蕃商根据市场行情和天气情况自由贸易。因而准许他们先在泉州预登记姓名及货物数量,待方便后再到广州市舶司办理手续。陈偁采取折中的办法,既遵守了“广州市舶条法”,又方便了泉州百姓海外贸易。陈偁此举是为保护泉州地方商人的正当利益,发展泉州经济,但也导致他与福建转运使王子京发生了严重的冲突。于是,王子京正式发出公牒责备陈偁“沮国法,取民誉”,认为他是辱没国法去沽名钓誉。
此时,陈偁彻底明白了,折中办法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唯有变法革新,修订“广州市舶条法”条款,在泉州设立市舶司,这样才是让泉州海外贸易于法有据、让贸易行为有章可循。于是,陈偁向朝廷吁请: “自泉之海外,率岁一往,复令遵诣广(州),必两驻冬,阅三年而后返。又道有礁石浅沙之险,费重利薄,舟之南日少,而广(州)之课岁亏。重以拘拦之弊,民益不堪。置市舶于泉(州),可以息弊止烦。”朝廷颁发“广州市舶条法”的目的,是以立法手段规范商业行为;鼓励商业和外贸发展,解决市舶司亏损问题。然而,一些条款设定并不科学合理,导致泉州海外贸易发展受影响,也影响了市舶司“止损盈余”。陈偁建议朝廷在泉州设立市舶司,正是取利祛弊的正确做法。
元丰八年(1085年)三月,宋哲宗即位。泉州籍名宦苏颂向负责财政的户部尚书李常,再次提起在泉州设置市舶司一事,李常便再一次将陈偁的奏折翻出来与朝廷讨论。元祐二年(1087年),朝廷终于接受陈偁的建议,颁发设立泉州市舶司的圣旨。泉州港宣布对外开放,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彻底兴起。
泉州市舶司的设立,对于古泉州来说意义重大,这是泉州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在经济上,泉州港成为正式对外开放的港口,直至发展成为世界性贸易大港。在变法和制度创新上,设立泉州市舶司是在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制度完善、制度创新,它以鲜活的例子告诉我们:“制度总是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实现创新的,制度自信总是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强化的。”□王树声/文 (本版图片除署名外,均为吴拏云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