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云青)市教育局、市消委会发出警示提醒家长,树立正确成才观,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应留意证照是否齐全,证照包括《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同时留意其是否在培训场所内醒目位置公示“证照”、收费标准、师资等信息,并按照办学许可证上规定的办学内容开展培训活动。
应注意的是,培训机构不能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收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应当开具正式发票并签订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相关部门建议家长,拒绝机构以优惠名义收取大额费用或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收取学费,不开发票或者仅提供收款收据等“白条”逃避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