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近年来,在市场需求的驱动下,社会投资民宿的热情高涨。为促进民宿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日前,泉州台商投资区立足实际,制定并出台了《泉州台商投资区关于规范民宿经营发展暂行意见》,进一步加强民宿市场引导,优化民宿发展环境,确保民宿业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本报记者 罗剑生 通讯员 张敏丽 文/图
放宽准入标准
台商区民宿实行备案制,以属地乡镇核验和管理为主,对拟作为民宿的建筑重点考虑其功能,将建筑安全、消防安全达标作为必要条件,权属清晰无争议就可以开办民宿。民宿经营者应当依法申请经营主体注册登记,并在申请经营范围中注明住宿服务方面的内容,兼营其他业务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满足6项要求
《意见》提出经营民宿须满足6项要求。一是民宿选址符合本辖区内的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二是民宿建筑权属明晰、无争议。三是民宿用房须为独立式建筑,主体建筑不超过4层,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四是民宿客房数量不少于5间、不超过14间。五是民宿建筑应当在申报前进行建筑房屋结构可靠性或安全性检测鉴定,鉴定结论应在Ⅱ级以上(含Ⅱ级)或Bsu级以上(含Bsu级);商品别墅可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或不动产登记证、业主装修未改变房屋建筑主体结构承诺。六是民宿应当在开业前进行消防安全评估,评估报告应上传至福建省消防技术信息平台。
简化申办流程
本着惠民、便民原则,台商区建立一站式民宿核验工作机制,通过“亲清家园”平台进行高效受理、集成服务。民宿申办全程为线上办理,且每个环节都设置时限,确保及时流转、核验。民宿经营者通过“亲清家园”平台提交申办材料,所在村委会(居委会)及乡镇核验通过后,民宿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区民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便可授予“泉州台商投资区民宿”标识牌。
加大财政扶持
台商区出台《泉州台商投资区关于打造蓝色海湾文旅综合体的政策措施》,对总投资达到200万元、客房数量在5—14间的单个民宿,每间客房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依据《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对新获评为国家甲级、乙级、丙级的旅游民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引导特色发展
根据《意见》,台商区支持在符合国土空间布局理念和整体规划要求的前提条件下,利用公园、山林、湖泊、海洋等自然资源优势,通过开放式、透水构筑物等未改变土地用途及功能、未破坏林木和耕作层、未改变水域海域自然属性等方式开发建设装配式民宿。支持民宿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拓展餐饮消费、特色文创、手工制造、文化体验、农副产品加工等多元化业态。
强化事后监督
台商区采用宽进严管措施,对已认定的民宿加强经营全过程监管。民宿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乡镇落实属地主要监管责任,加强对民宿房屋安全、消防、食品卫生等方面的监管。成立泉州台商投资区民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16个单位组成,负责民宿发展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及管理过程中涉及全局性、政策性问题的协调和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常态化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检查,把民宿安全、规范经营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确保民宿业安全、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