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近日发布《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提出,家庭托育点是指利用住宅,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场所。征求意见稿在家庭托育点的注册登记、从业人员、空间环境等方面做出相应规定。
时下,大多数幼儿园只接收年满3岁的幼儿入园,因此,从孩子出生到3岁这期间的照看问题如何解决,一直困扰着许多双职工家庭。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各地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明确要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作为托育服务的形式之一,家庭托育点其实在不少地方存在,但往往存在开办资质不足、托育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有的甚至存在卫生、安全等隐患,这让很多家长不敢、不愿将孩子送入其中。
在这一背景下,上述征求意见稿的公布有望让家庭托育点的建设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助于推动家庭托育点补上短板,在托育支持体系中发挥更大效能。
随着生育政策的不断优化,生育焦虑成为一些人群的热点话题。女职工是否会因怀孕、生娃遭遇职场歧视;复工后可能会面临工间哺乳与孩子日常照看问题;孩子到一定年龄后能否顺利地入托、入学;面对放学后的“三点半难题”,如何平衡好接送孩子和上下班的时间……能否顺利跨过类似的在孩子生育、养育、教育路上的沟沟坎坎,关乎年轻人切实的生育体验,影响甚至决定着年轻人的生育意愿。只有切实满足育龄群体现实、迫切的需求,努力提供高质量的生育、养育、教育服务,才能真正给予育龄群体有意愿生、有能力养的底气,全方位构建起生育友好型社会。
值得欣慰的是,在各界疏解生育焦虑的呼声下,更大范围和力度的生育支持正在出现。比如,从2022年起,我国已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北京、广东等地明确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的幼儿;一些有条件的企业推行弹性工作、柔性管理,为有育儿需求的女职工设立“妈妈岗”,帮其实现顾家、工作两不误;多地教育部门组织开展课后服务、寒暑假托管等,疏解双职工家庭照看孩子的后顾之忧等。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诸如“取消生育支持政策的户籍限制”“将辅助生殖医疗全面纳入社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等一系列建议,直指相关现实痛点,亟待相关部门在积极调查研判的基础上,尽快给予回应、解决。对于育龄人群而言,生育窗口期、养育关键期就那么几年,他们等不及、等不起。在生育养育之路上,如果不能切实降低成本、减轻压力,他们的选择和体验或许不容乐观。
提供高质量的生育养育教育服务,是人口问题、教育问题,更是社会问题。集多方之智、探可行之法,期待看到更多为育龄家庭疏解焦虑、减轻压力的硬核举措,让更多年轻人在生育养育教育之路上收获幸福感,形成敢生、能养、优育的良性循环。(转载自《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