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庄俊泓 蔡森森)能拿到真金白银的执行款,对于申请执行人来说固然欣慰。但有时身在异地、工作繁忙,前往法院领取执行款较为不便。好消息来了!近日,鲤城法院与中国建设银行泉州鲤城支行签署《涉众执行案款发放协作机制合作协议》。今后,申请执行人办理领款手续,不用前往鲤城法院,只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建行网点办理即可。
协议签订后,诸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犯罪案件与群体性劳资纠纷等涉众案件的执行案款,将由传统的执行干警通过案款系统逐案、逐人录入信息再进行发放,变更为由法院委托建设银行为执行案件申请人批量开立整存整取定存单的方式统一集中发放。
对于申请执行人尤其是异地当事人来说,他们无需来回奔波法院办理领款手续,也无需将各项材料邮寄到法院核准,只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建设银行网点办理款项支取即可。
这一举措,能够节省申请执行人因领取执行款产生的各项交通、时间成本。对于执行法官来说,无需再逐个录入、核准当事人银行账户信息,实现了效率提高与司法便民的有机统一。
当前,涉众型案件的执行是法院工作的难点,也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更是困扰执行法官的堵点,此次,鲤城法院与建行鲤城支行共建涉众执行案款发放机制,强化民生司法保障,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探索涉众案件执行新模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