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庄丹丹)清明将至,为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培育文明新风,泉州市委文明办印发通知,要求全市各地相关部门做好清明期间文明创建工作,共同维护全国文明城市环境,弘扬文明健康新风尚。
《通知》指出,清明节期间,各级各部门要以“文明祭祀,绿色清明”为主题,以展示改革成果、宣传法规政策、倡导祭祀新风、传播殡葬文化、引导文明祭扫为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要结合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动员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广泛开展清洁家园活动,清除城市卫生死角,整治城市“脏乱差”现象,改善人居环境。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坚决抵制丧葬祭祀陋习,带头做到文明祭祀,用实际行动助推文明城市创建,树立文明城市良好形象。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清明节期间文明创建工作作为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的重要内容,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结合起来,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结合起来,与弘扬好家风好家训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实施,寓传统文化于文明创建中,精心设计活动项目,积极创新活动载体,统筹协调推进,共度文明、绿色、安全、环保、生态、和谐的清明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