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本着诚信经营的原则,拟清退年限超过3年以上销售货物或受托加工之预收款,请在以下期间向我集团旗下的子公司晋江福兴服饰有限公司和晋江福兴拉链有限公司支付预付款的客户,自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起30日内向我集团进行申报。具体如下:一、所需材料:申报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申报人申报所依据的合同、协议、收据、汇票或存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二、申报时间: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起30日内,工作日9:00-12:00、14:00-17:00。三、联系方式:联系人:洪先生,电话:0595-85287788,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龙湖镇杭边村东区232号。特此公告。
福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