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森森)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以及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2023年福建高考农村专项计划包括了高校专项计划以及地方专项计划,其中高校专项计划,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4月25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地方专项计划,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4月17日—18日,持申报地方专项所需材料,到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申报。
据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试点高校(以教育部公布为准);我省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省属重点高校(以省教育厅公布年度招生计划安排为准),地方专项计划只面向物理科目组普通类和历史科目组普通类招生,不安排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本人符合2023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已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2023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另外,同时符合上述(一)和(二)两项条件,且高中阶段连续3年学籍在民族中学(宁德市民族中学、福州民族中学、晋江陈埭民族中学)并实际就读、已参加2023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允许其报考。
2023年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中,泉州主要包括泉港区、安溪县、南安市、永春县、德化县、惠安县、晋江市、石狮市、泉州台商投资区(含百崎回族乡)。符合报考条件且已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的考生,应于4月27日—28日,持申报高校专项计划所需材料到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申报,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