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詹伟志 通讯员许冰冰 柯文权)日前,福建省公安厅下发《评定2022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单位的通报》,石狮市公安局榜上有名,至此该局已连续21年获得该荣誉。
近年来,石狮市公安局始终按照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部署,主动适应新形势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新要求,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全局民警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工作显著提升。
石狮市公安局推行“五张清单”,建立警情处置等“五张清单”,有效破解执法监督制约难题;优化营商环境,出台“关于常见犯罪直接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意见”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全面落实“少拘慎押”实施意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规范权力运行,全覆盖监督教育,该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高案件办理质效。编制指导性案例、拍摄执法微视频、开展每月法律知识考试和“臻享·法制沙龙”执法培训活动,全面提升执法素质。
石狮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是全国公安系统首个被记集体一等功的法制建制单位,2017年5月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去年8月22日,石狮市公安局再次获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成为全国唯一连续7次获评全国执法示范单位的县级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