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金植 通讯员王家筑 许聪瑜 文/图)“五一”假期越来越近,为应对旅游客流高峰,连日来,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持续加强中心市区重点场所及周边路段的巡查执法,严厉打击网约车非法营运行为,至今已查获10余辆无证网约车。
昨日上午,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在泉州市区中骏世界城附近路段开展例行巡查执法,发现一辆闽C牌照小轿车在普济路一家超市门口接上一名乘客。
执法人员将该车拦下后,要求司机出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什么是运输证?”司机一脸疑惑。执法人员遂对其进行普法教育,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人员需具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双证”齐全才是合法营运。经了解,该司机月初看到滴滴平台在招揽司机,就想开网约车补贴家用。他以为有驾驶证和行驶证就可以上路,而且注册时网约车平台也没有告知要取得“双证”才能营运。
经过批评教育,该司机认识到“双证”的重要性。他因涉嫌存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及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将分别面临3000元和200元的处罚。滴滴平台公司因涉嫌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及司机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也将面临处罚。
4月16日,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五大队在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开展巡查时,发现一辆小轿车形迹可疑。被拦下后,乘客与司机互称堂兄弟,可被询问双方姓名时,又都不吭声。经查,司机刘某通过滴滴平台接单载客并获得车费,但本人现场不能提供该车的道路运输证,涉嫌无营运证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得知执法人员要对涉案车辆实施扣押并将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时,刘某开始撒泼,一会儿说要给执法人员跪下,一会儿佯装瘫倒在询问室沙发上,拒绝在相关文书上签字。执法人员告知其违法事实清晰,证据确凿,逃跑回避解决不了问题,同时向其宣传了无营运证件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危害性。经耐心劝导,刘某最终承认了违法事实,心甘情愿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