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金植)昨日,记者从市文旅局获悉,第七批泉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开始了,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据介绍,已列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能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具有鲜明泉州地域文化特点和人文特色,世代传承、活态存在;制定具有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同等条件下,要关注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的项目。
据介绍,县级文化行政部门根据申报单位的意愿,组织专家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具备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推荐名单,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市文旅局。市直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应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会议进行评审、论证,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市文旅局报送推荐名单。每个县(市、区)推荐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多于8项、市直部门推荐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每个部门不多于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