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廖培煌 通讯员陈幼萍 实习生苏春艳)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然而总有人想着不劳而获,试图取之以“盗”,最终身陷囹圄。北峰派出所介绍,该所近日快速侦破1起盗窃电缆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钟某,此前钟某已3次因盗窃被法律制裁。
4月13日8时许,一家公司的王先生向北峰派出所报案称,该公司放在北峰软件园一间配电房旁的电缆被盗,总价值3万元。经过调查,民警发现江西籍男子钟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将之抓获。经审讯,钟某对盗窃电缆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钟某交代,他开车经过北峰软件园附近时看到地上放着一些电缆,便动了贪念,将电缆搬到小车后备厢。得手后,钟某开车到福清游玩,路上遇到收废品的,便以850元的价格将电缆卖掉。经查,钟某此前有3次因盗窃被法律制裁的经历。前科累累的他不思悔改,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盗窃尚未正在使用中的公用电信设施,所值金额达到法律规定金额以上的,将构成盗窃罪,须依数额定罪量刑。若所盗窃的公用电信设备为正在使用中的,将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视后果严重性定罪。此外,电缆属于国家严格禁止个人收购的物品,违反规定私自收购电缆,视涉及金额数量处以相应法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