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突出无障碍环境建设基本定位,增加“保障措施”专章,进一步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和适老化改造中加装电梯问题有关规定,在“重点”“难点”问题上精准“出招”。
明确重点保障残疾人、老年人
草案一审稿在立法目的中,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保障对象扩大为全体社会成员。多方面建议,无障碍环境建设要突出基本定位,重点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同时惠及其他人。
草案二审稿对一审稿进行修改,在总则第一条明确立法目的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同时,草案二审稿在附则中强调“残疾人、老年人之外的其他人有无障碍需求的,可以享受无障碍环境提供的便利”。
以专章形式对保障措施作出规定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二审稿以专章形式对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措施作出规定。
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会长吕世明表示,草案二审稿新增“保障措施”专章,使得法律草案体例更加科学、结构更加合理,条款设置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有助于推动法律颁布后真正落地见效。
草案二审稿明确,国家推广通用设计理念,建立健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鼓励发展具有引领性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加强标准之间的衔接配合,构建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体系。
促进城镇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工作
在城镇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和适老化改造中加装电梯,是近年来社会普遍关切。
草案二审稿综合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将一审稿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相关内容单独作为一条,修改为“国家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便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创造条件,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弘扬中华民族与邻为善、守望相助等传统美德,积极配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 (据新华社北京4月2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