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颜雅婷)2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辉主持会议。副主任吴友才、樊美清、高向荣、赖清正、李文生参加会议。市政府副市长蔡天守,市中院院长姚丽青,市监委、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设立“泉州企业家日”的议案,市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实施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我市营商环境评估落后指标整改提升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发挥侨资源优势助推文旅经济发展、2022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调研报告;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稿。
会议指出,要不断丰富“泉州企业家日”内涵,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打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为泉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发挥人大职能优势,结合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抓招商促发展、做强文旅经济等重点工作主动作为,为大拼经济、大抓发展贡献人大力量。(相关决定、名单见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