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云青 通讯员陈国安)为维护群众合法出行权益,提升古城旅游文明形象,近日,鲤城区市场监管局发布规范经营性停车服务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监管部门要求各经营性停车服务收费主体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循自惠、平等、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严格履行法律义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做到资质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合规收费。
各经营性停车服务收费主体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显著位置明示停车场名称、开放时间、定价方式、收费单位、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泊位数量、免收停车费情况以及服务和投诉电话,鼓励参考使用省市场监管局设计推广的停车场收费公示牌样式。要按照明示的收费标准收费,严格落实停车收费减免优惠措施,全面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自觉抵制“漫天要价”“天价停车费”等行为。要加强内部价格自律,提高安全管理、文明服务水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妥善处置停车收费纠纷。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营性停车服务收费主体实施价格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将依照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发现经营性停车服务收费主体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定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