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宇)为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中的重要作用,日前,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联合福建省财政厅、人社厅、金融局等部门对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与创业担保贷款相关产品以及办理流程进行收集整理,供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者等参考运用。
据了解,创业担保贷款,是指具备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质条件(以人社部门认定)的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者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或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由经办此项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贷款申请对象范围包括个人和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20万元,其中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30万元。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为30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为2年。
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BP,具体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和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协商确定。目前,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去1.5个百分点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各级财政给予贴息。
以贷款10万元为例子,目前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3.65%,贷款1年利率为4.15%,利息总额为4150元,其中财政贴息2000元/年,借款人承担2150元/年的利息。
目前,部分经办银行已实现“一站式”服务,实行人社部门审核借款人资格、担保机构尽职调查、金融机构贷前调查“多审合一”,创业贷款对象可直接向相关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或者通过福建省金服云平台中创业担保贷款专区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