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商务部16日消息,我国将在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展览等领域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
根据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近日联合发布的《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后将鼓励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科学稳妥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塑料污染治理。
办法明确,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展览等商务领域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
例如,商品零售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并通过设置替代产品售卖装置,提供购物筐、购物车租赁等方式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电子商务经营者,要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推广电商快件原装直发。电子商务平台,应制定鼓励平台内经营者减少快递包装和外卖环节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的平台规则。餐饮经营者,提供打包或外卖服务时,应合理选用替代产品或合规的一次性塑料制品。
办法还要求,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外卖企业,每半年要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塑料购物袋、快递塑料包装、一次性塑料餐具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
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负责人表示,塑料制品如果在使用环节处置不当,将会造成“白色污染”,给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带来严重影响。该新规是减少传统塑料使用,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的具体行动,对于增强塑料制品绿色替代供给、培育绿色消费理念具有重要意义。(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