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传问、吴少鹏:
经查,你们在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工作期间涉嫌虚假理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分局拟对你们给予警告。
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中国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泉银保监罚告字〔2022〕19号)。请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分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们可以依法在收到本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分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电话:0595-22148216、0595-22148523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中段人行大厦11-12楼
中国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
202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