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云青 通讯员郑珺瑜)为做好2023年度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申报工作,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开启2023年度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申报,符合条件者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据悉,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的申报条件包括四条:一是自2021年7月1日起,完成但尚未获得资助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福建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二是获批成立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三是建设期内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级和省级);四是承担标准化科研项目和活动等符合资助条件的标准化工作项目。
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标准的项目,请提供所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说明,并在申请表中备注。
根据《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补助标准方面,主导、参与制定及修订一项国际标准,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的资金补助;主导、参与制定一项国家标准,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资金补助;修订一项国家标准给予5万元的资金补助;主导制定、修订一项福建省地方标准,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的资金补助;承担一项省级标准化科研项目并取得成果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
此外,对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工作的单位,一次性补助80万元;对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含具有秘书处功能的工作组工作的单位,一次性补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承担福建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一次性补助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