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创在石狮”文章,日前,石狮市出台《“创在石狮”服务企业若干措施(第一批)》,共13条,再一次全面提升优化当地营商环境。
□本报记者 温文清 王树帆 通讯员 王鹏达
“一站式”服务
减少企业群众跑动次数
推出政务服务远程帮服务。梳理各类高频政务服务场景,利用微信公众号、5G信息、远程视频等方式,为企业群众提供远程咨询、指导填报、材料预审等服务,减少企业群众跑动次数。
推出工业园区“一站式”政务服务。在园区开设“企业开办、项目开工、竣工验收、纳税、水电气信报装、企业增减员”等“一件事”专窗,为园区企业提供套餐式集成服务,加快实现“园区事园区办”。
打造“入学一件事”掌上办应用。通过对接公安户籍、不动产登记、水、电、新市民积分等业务系统,实现适龄儿童入学预报名掌上办,减少人工核验报名材料真伪环节,提升学位管理水平。
建设便民惠民“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将户政业务、交警业务、出入境业务、治安业务等归集至一个窗口办理,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结”,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百米”。
全程网办 二手房交易“不见面”办理
推行项目设计前置服务。融合部门联动、资料汇集、沟通协调、帮办代办等工作内容,对项目后续审批业务、技术要求等方面提前介入指导服务,解决设计技术方案“多次报送、反复修改”等问题。
实现不动产“带押过户”。制定“带押过户”操作流程和材料清单,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带押过户”服务。
实现二手房交易转移登记全程网办。升级不动产登记系统,引入电子签名和身份核验功能。在原有线下“二手房交易一件事”服务基础上,梳理优化现有流程,实现二手房交易登记“全链条”业务“云上办理”新模式,推动二手房交易“不见面”办理。
“阳光冻结” 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推行“阳光冻结”。对涉嫌犯罪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限制财产强制措施,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严格区分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企业财产与股东财产,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第一时间依法返还被侵害企业的资产、资金,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推行“银行卡解冻”咨询服务。设立“银行卡解冻”咨询服务处,24小时接受账户被冻结企业的法律咨询,指导企业准备账户解冻材料,帮助协调解决异地公安机关账户冻结问题,为企业纾困解惑。
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在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持续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推行柔性执法,组织开展涉企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专项监督。
推行“项目管家”制度。聚焦石狮重大项目建设税收服务需求,实行领导和责任股室挂钩联系机制,指导服务企业综合运用财税政策,为重大项目顺利落地提供全方位、精细化、保姆式服务。
开展“诚信宝”纳税信用提醒服务。将纳税信用管理从“事后评价、事后告知、被动应对”转变为“日常动态管理、前置提醒、及时纠正、修复引导”,助推纳税人及时纠正和修复失信行为,降低漏报、错报、少报税等风险。
探索可视化远程帮办服务。推出“税保通”可视云服务,提供线上身份认证、材料传递、审核办理等涉税费服务,通过“云端”互动、屏幕共享、实时视频咨询,实现“办问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