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丰富国内水产品供应,促进水产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经科学评估,海关总署于2023年5月26日起允许巴基斯坦、巴西、马来西亚、西班牙、新西兰、印度尼西亚等国家20家境外水产品企业恢复对华出口。(海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