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与群众的幸福感息息相关。近日,市住建局印发通知,明确今年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要点,着力提高物业服务覆盖面及业委会组建率,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管理能力水平,推动物业行业转型升级。□本报记者 谢曦
全覆盖 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清零”
我市着力提高物业服务覆盖面和业主委员会组建率,开展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清零”行动,“一区一策”确定合适的物业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引入专业化物业管理,推动物业管理全覆盖。同时,组织街道(乡镇)推动住宅小区和商业楼宇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强化依法履行职责。
根据要求,各县(市、区)将加快县级物业服务行业党组织组建工作,推动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组织,2023年年底前,推动已建立党组织的物业服务企业100%实现“党建入章”。
建机制 鼓励开展物业小区精细化考评
立足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我市将进一步完善“优胜劣汰”机制、推行“质价相符”机制。
一方面,修订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评价细则,鼓励县(市、区)委托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开展辖区物业小区精细化考评,依托泉州市物业项目管理系统,落实不良行为记录,奖优罚劣。另一方面,委托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修订住宅物业菜单式服务及收费参考标准,作为物业企业和业主选定服务标准及价格的参考,引导业主树立“质价相符”理念,建立“交费买服务”意识。
算明账 规范公共收益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规范公共收益管理方面,将启用泉州市物业项目管理系统,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改进公共收益公示工作;加快推动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的住宅小区补建专户,规范公共收益缴存和使用;落实公共收益审计工作机制,督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单位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上一年度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对于群众关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我市将深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市级统一管理,区县具体经办”试点工作。各县(市、区)应做好本区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管银行的竞争性选取、归集管理、审核提取等工作,规范账务和票据的管理。
树标杆
评选“‘泉’心物业、
‘泉’意服务”示范项目
顺应城市更新发展的需求,我市将从打造物业管理标杆、垃圾分类示范等项目入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物业行业转型升级。
开展“‘泉’心物业、‘泉’意服务”为主题的示范项目评选活动,打造一批落实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公示“两牌三栏”设置、安全生产标准化巩固提升等专项工作示范项目,争创省级“十佳红色物业示范企业”和“十佳红色物业示范项目”。
推动“智慧物业”示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市物业项目管理系统改造对接,架设“物联网”端,推动电梯、消防、给排水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传感器布设,实现故障报警等智能化管理。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合作运营,推进停车潮汐错时共享,提高车位利用率。
打造垃圾分类示范项目,推动物业融入社区治理,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垃圾分类示范居住小区、“十有一员”小区和“共同缔造”社区培育工作。
培育“物业服务”能人,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在职人员培训,开展全市物业服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拔奖励一批优秀选手。
各县(市、区)还将分别打造2个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2.0版本示范项目,年底前完成辖区项目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