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要 闻 4下一版  
  2023年6月9日 星期  
返回泉州网
数字报首页
搜索:  
3 上一篇 放大4 缩小6 默认2       
严格落实
“无预算不采购”
我市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本报讯 (记者蔡紫旻 通讯员施宣锚)为强化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日前,市财政局出台相关举措,进一步强化我市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强化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的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采购预算,落实“无预算不采购”要求,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合格后要及时支付资金。采购人按照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在部门预算编制中同步编列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政府采购活动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执行过程中确需追加或调整的,按相关规定执行。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必须与部门中长期预算规划相衔接。

按时移送评审报告。各采购代理机构应自评审结束1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督促采购人在3个工作日内确认采购结果,对即将逾期确认的采购项目,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如期确认评审结果。各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规定,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非正当理由拒绝确认采购结果,导致逾期。

及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1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公告中标、成交结果。

按期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各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规定,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电子合同。不得以任何非正当理由拒绝或逾期签订政府采购电子合同。不得强制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超出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3 上一篇 放大3 缩小5 默认1       
   01版:要 闻
   02版:时政·要闻
   03版:时政·关注
   04版:评论·聚合
   05版:都市·民生
   06版:都市·社区
   07版:都市·法治
   08版:经济·资讯
   09版:经济·资讯
   10版:经济·财富
   11版:经济·房产
   12版:地方新闻
   13版:教 育
   14版:清源·校园风
   15版:综合新闻
   16版:看天下
   17版:环湾生活周刊
   18版:环湾生活周刊·调查
   19版:环湾生活周刊·茶道
   20版:环湾生活周刊·温陵志
   21版:环湾生活周刊·温陵志·“泉”因有你
   22版:环湾生活周刊·品味
   23版:环湾生活周刊·食疗
   24版:环湾生活周刊·泉州“狮”话
勇担南翼核心区使命 打造万亿泉州新增长极
打好“创新牌” 多抱“金娃娃”
走出一条差异化特色化的山区产业突围之路
教学楼封顶
坚持绿色发展是必由之路
千名侨商泉商
将共襄盛会
严格落实
“无预算不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