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金植 通讯员林滢)连日来,鲤城区城市管理局检查相关商住楼,建立餐饮场所选址负面清单,发函区市场监督局不予办理餐饮许可证照。
根据市城市管理局制定的餐饮经营场所选址负面清单,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内、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或者场所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
连日来,鲤城区城市管理局协同属地街道,逐街逐路对餐饮场所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及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现场下发《鲤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现场检查问题告知书》,并转辖区街道跟踪落实整改。5月份联合鲤中街道检查餐饮店138家,下发告知单107份;实地核查浮桥街道鲤景湾、皇江御景、金色外滩商住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建立餐饮场所选址负面清单,发函区市场监督局不予办理餐饮许可证照;联合街道、社区、住建局、公安部门、物业、燃气中心、工商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速查餐饮店油烟扰民等投诉热点问题;联合各街道对第一、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涉及油烟信访件落实周回访制度,对有问题反弹倾向的单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