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在不突破各项规划指标及要求的基础上,拟将原审批科山欧景帝苑·B-10#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现将拟调整的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查阅惠安县自然资源局网站(www.huian.gov.cn)及惠安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公示栏、科山欧景帝苑项目工程部公示栏及科山欧景帝苑售楼部公示栏,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9日。
在公示期限内,市民如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国土空间规划与城乡规划股反映(联系电话:87310221)。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股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7336585)。惠安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螺城镇建设南路112号,邮编:362100。
附注:1.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2.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惠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