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飞云寺历史悠久,自唐宋以来数历重修、重建,寺的周围密林环抱。明时,长史黄梦梅曾重建该寺,并一度重兴之。后来有人试图侵占破坏这里的青山、田园,幸有名士秦钟震出面控诉,护住寺院。清代,乡绅立下三方碑刻,公开制定乡规民约,保护寺院及周边环境。
□本报记者 吴拏云 文/图
别具一格的飞云山
飞云寺,又名飞云院,坐落于南安乐峰镇的飞云山山腰处。据说古时这座山,山高林密,浓雾缭绕,不时有云雾似的一群白鹤从林中“展翅”飞出,景致别具一格,故名飞云山。这里也是南安、永春、洛江、仙游四地交界处。各地乡民时常沿着古道来飞云寺参佛或者休憩,故而香火四季不坠。据民国版《南安县志》载:“飞云院,在八都。宋德祐间(1275—1276年)建,明洪武初僧温叟重建。”不过,据寺内碑记所载,飞云寺“建自唐朝”,“其间废兴,渺不可考”。《南安寺观》一书则称:“飞云寺历史悠久,僧众甚多,香火甚旺。元时衰败,明洪武初年(1368年)僧温叟重建,此后又多次修葺。”
从飞云山下驱车往山上寺院方向走,沿途会经过乐峰镇笋塔水库。远望水库,像是一块静躺在深山密林中的高洁翡翠,水面辽阔,水润如玉。四周峰峦秀削,林木荫翳,幽深古奥,与那波光粼粼的湖面相映成趣,宛若一幅绝美画卷。难怪诗人杜甫有诗曰:“江上小堂巢翡翠,苑边高冢卧麒麟。”这山川碧湖,确有动人心魄的魅力。
这飞云山一带绿植茂盛,这与乡民千年以来对于山林田园的保护是分不开的。正是这千年的努力,才守住了满山苍翠,增添了飞云山的秀色。
残存的古构件亟待解读
来到飞云寺,发现寺院并不大。一过山门便是石庭,石庭之后即为主殿,为单进三开间配侧殿。主殿内高挂“大雄宝殿”4个描金大字的古木匾,据说此匾已有数百年历史,但具体年代不可考。殿祀佛祖释迦牟尼和观世音、文殊、普贤、韦驮、伽蓝诸菩萨。石庭中放置着两条古石槽,盛满清水以供平常所用;墙角堆放几块舍利塔的花岗岩石构件。内有“飞云海会塔”残构件,“八十叟潘净月、慈祥云影”刻字方柱,以及刻有“信士施文显施造宝塔一座,奉息有龙所生父母冤亲平等同资佛地,淳熙甲辰十月旦立,弟子王六娘拾”等刻字的石塔残件。这些残存的古构件亟待解读。
山门之外,筑有一处放生池,池水清澈,倒映空中白云朵朵,似动非动。飞云寺三面环山,正面是大钟山,民称“通天蜡烛”。旧时,相传寺后有四大天然灵石盘踞,状如雄狮镇守。
据飞云寺住持惟弘法师介绍,寺院在宋元时期,一度香火旺盛,寺内僧众多达99人之多。僧众与乡民共同开荒植林,拓出大量山场、田产,以供衣食之资。可惜,元末寺院衰败,僧侣渐现凋零。直到明洪武初年(1368年),有僧温叟重修寺院,才使飞云寺不至湮没无踪。
奇人秦钟震为寺打官司
飞云寺的寺院两米多高的围墙是用石、砖砌成的,今墙体覆以黄漆。我们发现外墙上嵌着清代的三方古碑刻:嘉庆七年(1802年)镌刻的一方,光绪二十年(1894年)勒石的两方。其内容涉及乡贤村民共同守护寺院及附近山场田林的历史。
嘉庆七年所立碑刻名为《飞云寺碑记》,上刻:“飞云古刹,大唐敕建祝圣地也。向来寺之兴废有时,业之存亡不一。前明十七都官长史、梦梅黄公施山鼎建,八都吴姓亦喜舍山场。中间寺废僧逃,业被仙邑苏豪侵占。逸东林公协仝志铭林公,义请钟震秦公呈控,兴化府主徐公判断清还,重新寺宇……”碑中提及的“十七都长史、梦梅黄公”,即为明代中宪大夫、浙江按察司副使黄梦松(字茂卿、别号苍铼)的弟弟黄梦梅。
黄梦松、黄梦梅为明南安十七都埔头(今罗东埔心村)人。据黄雄勇介绍,黄梦梅生于万历乙酉年(1585年),卒于崇祯丁丑年(1637年)。古称“长史”,实际上指的就是高官幕僚,一般隐于幕后,所以史册中对于黄梦梅的记载极少。但哥哥黄梦松却是一代名士,卒后还被崇祀于邑乡贤祠内。根据《飞云寺碑记》所载,明末之时,黄梦梅曾施舍山场来重建飞云寺,此外还有八都的吴氏善信也为飞云寺捐献了山地。谁知,仅过数年,寺内僧众因故逃离,寺院被废。寺院业产遂被仙游豪强苏氏所侵占。据说明时仙游木作业非常发达,苏氏在强抢飞云寺产后,大肆砍伐破坏寺院周边的山林,引起飞云乡民的极度不满。于是即有乡贤林逸东、林志铭出面,力邀泉州名士秦钟震担任讼师向兴化府提出诉讼,控告仙游苏氏豪强的恶行,并要求退还寺产。
这秦钟震(本名秦耻罍,字伯起)可不是普通人。他是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进士,才华横溢,曾官至知府之职,后因眼疾而辞官还乡。清道光《晋江县志》载:“(秦钟震)博极群书,工古文谪,清逸流丽,有才子之目。历官知府,以目疾归,歌咏自娱。性狷介,少而喜排谐讥讽,才藻横溢,闻者绝倒。卒年八十余。著有《樗吟》,亦多成于游戏。”秦钟震一生好打抱不平,又因平常言辞尖锐,郡人称之为“恶人秦钟震”,又有“恶人不恶”之谓,泉州流传不少与他有关的民间故事。这回为飞云寺打官司,他果然不负众望,成功地说服当时的兴化府知府,严惩霸道的被告苏氏,并归还寺产,保护住了飞云山上的山场田林。
清康熙年间,仙游“道长詹公”又重修飞云寺。到了嘉庆年间,寺院檀樾主、功德主一起延请“乐山禅师昙公”(又称庆云禅师)及其徒弟来管掌寺院。为防止寺产被变卖,他们还将当时飞云寺所有山场田亩一一开列于《飞云寺碑记》石碑上。
立下乡约守护绿水青山
飞云寺还有两方光绪二十年(岁次甲午)的古碑刻,分别刻于是年的三月(桐月)和四月(春谷),相距的时间非常短。两方碑刻也都称为《飞云寺碑记》。从嘉庆七年直到光绪二十年,由于“晋江山顶绅士耆老献其田业”,使得飞云寺的业产增多。飞云寺在庆云禅师及其继承者的悉心营造下,寺宇重现辉煌。在光绪二十年桐月所立的《飞云寺碑记》碑刻上写道:“前嘉庆年间坠坏,庆云公来此住持,□□风霜经营创业,乃重建寺宇。又其徒孙谨慎,公勤俭力为恢宏,更完修寺门。兴复之功于□赖焉!”(□为原碑风化不可辨之字)在春谷时立的碑刻上也有类似的记载。
不过,出于担心往后寺院内会有“先贞后黩之徒”和“寡廉鲜耻之人”倒卖寺院的山场田林,所以飞云寺的住持与功德主、业主、施主董事等,于桐月、春谷之时召集人员一起协商,订立公约,严禁寺僧及乡内人士私卖寺产。又怕口说无凭,干脆立碑为证——“举缕笔以敷陈,劝贞珉于不朽,庶可见立法昭然”。从两次立碑的落款看,“功德主”都为詹舜登、林启声二人;但业主却从桐月时的2人猛增至13人,可见业产捐赠又有变化;而施主董事也从2人增加到6人,足见对寺院的监管更为严格了。
之所以要在短短一个多月间立下两块碑,则从碑末的记述可以看出端倪。桐月所立的石碑只是详细开列了寺产田林的清单,并没有标注乡约的细则。而在春谷时立的碑刻上则明确提出“四大禁约”:要求“煮食嘞宿,不准潜入寺中,违者神人共诛”;要求“估租田收成时须完纳,不准挨缓,违者召起不得异言”;假如有“不肖僧徒窃出契卷售之于人,立即呈官究治”;强调任何田业不准外人私相买卖。
“正是因为有这些古碑,人们在飞云寺立下了乡约、禁约,这才使得飞云寺山前寺后的青山绿林,得以完好地保存至今。‘绿水青山便是金山银山’,我们现在能拥有这么美好的人居环境,真是应该感谢当时那批颇有远见卓识的绅士耆老们。”惟弘法师说道。
而今,寺院所在的飞云村,根据其所处的良好生态环境,设置了滨水护栏及慢行步道,以及古道口袋公园景观、文化彩绘墙等配套设施,让这座原本深藏于大山深处、山高雾多的村庄,逐渐变成了主打山水经济的宜居“康养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