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中国信托业年会日前在贵阳正式召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在讲话中透露,目前信托业务分类新规已正式实施,金融监管部门将加快修订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和配套监管细则。
记者从业内人士获悉,金融监管部门正根据信托业务发展情况,制定完善各类信托业务具体监管规则,研究完善信托公司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持续完善资本管理、信托保障基金筹集、信托产品登记等配套机制,修订非现场监管报表,保障信托业务分类工作有序落地。
“未来需要完善的政策配套措施并不少。比如,还需要出台集合资金信托管理办法、净资本管理办法、监管评级细则等。”对此,资深资管研究员袁吉伟表示,信托业务分类直接与风险资本计算挂钩,新的业务分类需要修订风险资本计算规则,而且会体现对于资产服务信托的支持,在风险资本系数上要给予一定优惠。
北京某信托人士认为,未来的信托公司可能并不是一家金融公司,而是一家服务型的公司。虽然这家服务型的公司最终可能和金融有非常密切的联系。“上述种种行业间的关系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理清。另外,各大信托公司业务特点也不尽相同,这些都需要在细则的制定过程中有所考量。即便配套规则制定的比较完备了,也需要一段实施的过渡期来磨合。”
2023年3月20日,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银保监规〔2023〕1号),明确提出未来我国信托业务分为25个品种,主要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三类。
中国信托业协会特约研究员简永军表示,信托业务新三分类办法的出台,对于信托公司回归本源、突出差异化竞争力和未来转型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今年年会明确了行业定位,认可信托的独特优势,也提出要重塑信托的市场形象,这给大家打了一针‘强心剂’ ”。南方某信托公司管理人士表示,下一步公司将会结合信托业务分类新规,积极开拓公益/慈善信托,探索家庭服务信托、家族信托等资产服务信托。
参会的信托人士普遍认为,当前,我国经济稳中向好趋势不断强化,信托服务潜在需求不断培育和释放。信托业治理机制不断完善,信托机制的独特优势不断显现,信托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经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