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金植 通讯员王家筑 文/图)日前,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在开展路面执法工作时,查获了一辆非法改变车辆类型的大货车,并对当事人罚款1万元。
当天16时许,执法人员在丰泽区东海街道后港街附近路段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闽E牌照重型集装箱半挂车与其《道路运输证》登记的车辆类型、外观不符。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勘验认定该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实际车辆类型为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该车平板被人为拆卸后又在车架上加装了一个集装箱箱体,装卸货物时箱体与挂车作为一个整体使用,便于运载散装货物。
该车驾驶员阮某未经许可改变了车辆原型,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在证据面前,阮某承认为了利益铤而走险,擅自改变车辆类型。
对此,执法人员依法暂扣该车,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罚款。
据介绍,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但是一些心存侥幸的运输企业或驾驶员贪图更多的利润,私自将平板半挂车改装成集装箱半挂车,便于装载散装货物,这种行为不仅违反相关规定,而且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下阶段,交通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持续加强货车源头的监管,加大对大货车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