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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专项行动
加快农民工工资
争议速裁庭建设

本报讯 (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谢雪峰)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办理质效,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近日,省人社厅办公室发布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以下简称“速裁庭”)建设专项行动。

通知提出,切实发挥调解仲裁在根治欠薪中的应有作用,“速”字当头,调配资源,组建速裁庭,建立健全符合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办理特点的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工作机制,做到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快调速裁,依法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通知明确,抓紧组建速裁庭。目前,福州、三明、南平市本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成立速裁庭,其他设区市本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要抓紧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内部统筹协调挂牌设立速裁庭,负责办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涉及农民工案件较多的县(市、区)也要组建速裁庭,暂不具备设立速裁庭条件的,可先行组建人员相对固定的速裁团队。速裁庭或速裁团队要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骨干仲裁员和记录人员,仲裁员应不少于3名。

通知要求,优化办案流程,包括:容缺受理迅速、全程调解快速、快捷程序加速、要素式办案提速、数字赋能增速等。其中,速裁庭可根据本地区数字仲裁庭、智能仲裁院建设情况,通过在线庭审办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速裁庭可用庭审录像替代庭审笔录。速裁庭可充分利用数字仲裁庭建设成果,探索更多类型的庭审方式,方便农民工异地维权、快速维权。

此外,通知明确,要加强速裁协作,对1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案件,速裁庭可邀请工会、企业代表组织中兼职仲裁员参与办案。对疑难复杂或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速裁庭可根据需要邀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涉案企业主管部门参与协商、调解工作,还可吸收律师、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和案件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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