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即日起至年底,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教育局将联合开展全市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整治分为调查摸底和自查整改、排查整治、总结提高三个阶段。通过整治行动,我市将力争实现全市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排查整治覆盖率达到100%;全市中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全市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自查率达到100%;中小学校集中用餐陪餐率达到100%。
据悉,此次整治将按照省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2023年点题整治工作中“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项目要求开展。
□本报记者陈云青
通讯员张德福
指导学校建立供餐单位评价和退出机制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中小学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包括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加工场所卫生脏乱差、食材过期变质、加工操作过程不规范、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食品分餐配送过程不合规等问题;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覆盖排查治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市部分中小学食堂开展风险评价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通报同级教育部门。
教育部门将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建立健全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评价考核;指导、监督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建立校外供餐单位评价和退出机制。
试点食品安全副校长制度
我市重点推行学校承包食堂的食品安全“双总监、双安全员制”。对采取承包经营(含劳务派遣委托经营)的学校实行“双食品安全总监及双食品安全员”制度,其中学校方面的食品安全总监原则上由学校分管食品安全的校领导担任,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食品安全工作;承包公司方面的食品安全总监由承包公司副总及以上高管担任,向承包公司主要负责人汇报工作。一个学校内有多个承包食堂的,应当分别参照上述要求,分别配置“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
建立监管人员陪餐制度。监管部门分管领导、监管人员结合辖区实际,按一定频次开展陪餐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试点食品安全副校长制度。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试点推行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人员在普通中小学担任食品安全副校长,具体人选由市场监管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兼职在学校担任食品安全副校长,指导开展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等工作。
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在调查摸底和自查整改阶段,监管部门将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及校外供餐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填报基本情况调查表,摸清中小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底数。校外供餐单位、中小学应履行主体责任和校长负责制,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细化“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职责。对自查存在的问题,校外供餐单位、中小学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做到逐个问题整改到位,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在排查整治阶段,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将结合辖区实际和问题清单开展风险分析,对重点单位、重点问题实施联合检查。对不能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自查不到位、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风险隐患较大、监督抽检多次不合格、投诉举报较多的校外供餐单位、中小学,及时开展责任约谈。同时对中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建设及使用情况开展检查。
在总结提高阶段,监管部门将总结在此次整治工作中成效好、可复制、可推广的措施和经验,上升为工作制度或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协作机制,织密校园食品安全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