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文珍)日前,省工信厅启动2023年钢铁行业差别电价资金项目申报,以加快钢铁行业技术进步,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钢铁企业转型升级。
该项目申报方向涵盖,钢铁行业产能置换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绿色低碳项目、退出长流程炼钢建设短流程电炉项目、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钢铁行业兼并重组补助等六个方向。
其中,钢铁行业产能置换技术改造项目,应经省级工信部门按程序公示、公告产能置换方案、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亿元的钢铁产能置换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项目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3〕101号)要求进行申报。
绿色低碳项目包括,钢铁冶炼节能典型示范案例、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应为钢铁冶炼企业实施的省级及以上节能典型示范案例和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应用钢铁行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奖励,应为钢铁冶炼企业应用列入国家、省级先进适用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推广应用目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29号、福建省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第一至第四批))的钢铁行业节能技术或装备产品,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应用钢铁行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所发生的费用;废钢回收加工中心项目,应为钢铁冶炼企业建设区域性、全省性且年处理废钢量超过200万吨的回收、拆解、加工、分类、配送一体化废钢回收加工中心,且至少向本企业以外的省内三家及以上钢铁冶炼企业,供应不少于申请对应规模奖励年处理量废钢量1/3以上的废钢(即申请200万吨规模的对应至少对外供应三家,合计67万吨以上废钢)。
退出长流程炼钢建设短流程电炉项目,应为长流程冶炼企业同时退出高炉、转炉冶炼设备转型建设电炉短流程炼钢项目。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应为钢铁冶炼企业按国家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开展“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方式运输”等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企业完成自主评估监测或委托钢铁技术服务机构评估监测、经中国钢铁行业协会公布或公告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钢铁行业兼并重组补助,应为省内钢铁冶炼企业完成全国范围内钢铁冶炼兼并重组项目(以完成工商登记股权变更为准)。
申报主体为,我省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涉黑涉恶违法行为、未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生产、环保等事故;本年度实施申报方向项目的钢铁冶炼企业。项目范围为,《福建省钢铁行业差别电价资金使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之日(2023年1月1日)起在建或新建的项目。
在奖补原则上,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通过评审后根据《规定》可重复享受差别电价资金奖励类、补助类项目资金和其他省级财政资金,同一项目同时申报省级技改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省级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奖补项目和差别电价资金奖补项目,实行就高不叠加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