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墩良 林劲峰 通讯员郭德芳 徐良军 文/图)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8月11日,泉州市电力行业矛盾纠纷化解中心正式成立,该中心系全省首家电力行业矛盾纠纷化解中心。
当日,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泉州电力行业协会、泉州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共同为中心揭牌。出席揭牌仪式的有福建省电力执法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信局、司法局、电力执法大队、电力行业协会相关人员及电力行业人民调解员。
揭牌仪式上,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为第一批电力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颁发聘书。
揭牌仪式后,与会嘉宾参观泉州市电力行业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办公室,详细了解机构设置、运行模式、人员组成等。
泉州市电力行业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电力行业协会共同成立。
当前社会矛盾纠纷主体、类型和诉求的多元化,要求化解矛盾纠纷的思路、方法、措施、途径等也应多元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泉州市电力行业矛盾纠纷化解中心正是多方协同、行业参与、法治保障、平等协商的矛盾化解平台,是各方参与共治共建共享治理格局构建的具体体现。
该中心下设电力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行业专家参与调解涉电纠纷,提高纠纷化解成功率,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在该中心试运行期间,电力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受理并成功调解了某供电公司与泉州某机械有限公司用电合同违约纠纷案件。
今后,该中心将通过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借助司法大数据,及时汇总预警苗头性信息,针对审判执行过程中发现的电力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及时提醒,切实帮助电力企业防范风险、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提高电力企业的经营风险意识和防御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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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
尽心尽力履责
以期息讼止争
当日,9名来自各行业的人员获聘泉州市第一批电力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如何履职,调解员章清美和温惠阳有话说。
章清美说,从一名律师到一名调解员,身份和角色的转变,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也随之不同。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而调解员不仅要有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还要有对当事人的仁爱之心,才能做到调处千家事,温暖万人心。在中心试运营期间,她参与调解某机械厂超容用电纠纷时,首先告知超容用电对供电企业的损害和对整个电网系统允许的危害,使用电方充分认识到违约行为的严重性,接受超容违约事实。而在确定违约金额时,电力企业充分考虑企业的现状,从呵护民企发展的角度出发,向供电企业分析快速调处的紧迫性。最终找到双方平衡点,达成调解,用电方也在协议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达到息讼止争的良好效果。
“责任重大,必须尽职尽责。”温惠阳说,该中心通过联动司法、电力等相关职能部门及人民调解组织,建立涉电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实现“一站式”涉电纠纷的解决。通过该中心,不仅可以将矛盾化解在前端,及时化解矛盾,实现诉源治理;还可以通过联动有管辖权法院进行司法确认,保障调解成果执行到位,真正实现涉电纠纷的高效解决。同时,通过该中心可以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促进社会的秩序与和谐。“该中心可以通过多方联动的方式,真正实现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为民办实事,同时营造良好的供用电秩序,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温惠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