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部门联合出台意见 |
2025年前 福建县级儿童福利院 全部转型 |
孤儿数量持续下降,残疾比重不断提高,基层儿童福利院服务保障能力相对不足,这些难题如何破解?省民政厅、发改委、教育厅、公安厅等15个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加强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在全省范围内重点打造一批“养、治、康、教”和社会工作服务融合发展的儿童福利机构。到2025年,全省地市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全面实现优化提质,县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完成创新转型。
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处长廖振华表示,随着社会的进步,进入福利院的孤儿越来越少,其中健康的孩子大多进入领养家庭,剩下的更多是一些病残孩子。目前福建省儿童福利机构有68家,孤儿2451名,大多是残疾儿童。这一转型,意味着儿童福利机构由养育走向医疗健康和教育,实现从养活到养好,从“保生存”到“保发展”转变。
根据《实施意见》,今后全省不再新建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县级民政部门现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除福州市闽侯县儿童福利院、福州福清市儿童福利院、泉州晋江市育婴院、泉州南安市儿童福利院、南平市延平区儿童福利院、南平邵武市儿童福利院外,其他的原则上不再接收儿童。
之前已经收留抚养的儿童将到条件更好的地市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廖振华表示,根据《实施意见》,地市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今后要优化提质,推进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养、治、康、教’一样都不能少,更加有效地保障了孤残儿童的健康成长”。
县级儿童福利院儿童移交后,将转型为相对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后依法做好符合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情形的未成年人收留抚养工作。牵头开展区域内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新福建 潘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