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在室内充电 电池爆炸两人烧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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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记者康金龙 通讯员余艺娟 文/图)昨日凌晨2时许,厦门思明区屿后北里230号自建房一楼出租房内电动自行车电池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两人受伤。
事故发生时,爆炸声惊醒了正在睡梦中的邻居。他们顺着声音寻去,发现在一楼走廊尽头的出租房里有浓烟冒出,一名男子踹开房门,邻居们合力将两名受伤人员从房间内救出。房间里的电动自行车电池正在冒烟,时不时还窜出明火,邻居拨打了119电话报警,并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消防救援人员赶到现场时,明火已经被扑灭,一块电动自行车电池还在不停冒烟。消防救援人员迅速将电池从房间转移到室外进行冷却,防止再次起火爆炸。
据了解,事故所在建筑是一幢三层自建房,起火房间位于一楼,租住着一对夫妻,当晚他们将电动自行车电池拿回家充电,结果发生爆炸,致使两人被烧伤。事故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消防提醒:电动自行车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停放、充电,一旦起火,有毒烟气会迅速弥漫,阻断逃生通道。所以,电动自行车禁止进楼入户停放、充电,而应停在室外指定区域,使用集中充电设施充电。此外,飞线充电、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和照明等行为也存在安全隐患。同时,要选购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减小火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