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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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装电梯分歧

近年来,加装电梯成为老旧小区改造的热门。根据相关规定,取得整栋楼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即可加装电梯。但实际操作中,低楼层业主往往以影响采光、通风、噪音为由拒绝,在没有取得100%业主同意情况下,主管部门不会轻易发放加装许可。不少业主代表选择向法院起诉,要求低楼层业主配合加装工作,由此产生纠纷。

案例6

二楼业主阻挠成被告 邻居因“加梯”对簿公堂

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市区某小区的部分业主于2021年1月开始筹划加装电梯,选出3名业主代表处理相关事宜。2021年3月,社区作为见证备案单位,对电梯安装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2位住在二楼的业主向社区和丰泽区自然资源局分别发出关于明确不同意加装电梯的书面声明。丰泽区自然资源局搁置本梯加装电梯申请,要求双方自行协商好再按照流程办理。随后,3名业主代表将2名二楼业主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他撤回不同意加装电梯的声明,今后不得再实施任何阻挠行为。

庭审期间,二楼业主辩称,业主代表对于加装电梯没有制定行之有效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等可行性方案,也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性检测鉴定并出具检测鉴定报告,因此提出反对意见。

法院认为,加装电梯引发的不同楼层业主对是否加装电梯的意见分歧,因加装电梯需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还应满足相关规划、设计、结构和消防的规范、标准要求,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不同楼层业主均有表达自己见解的权利。二楼业主不同意加装电梯,表达自己对加装电梯的意见,并非阻挠其他业主申请加装电梯的侵权行为,因此法院驳回业主代表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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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装电梯分歧
相邻权受侵害可分三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