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延长了续期时限,而且,到镇卫生院就可以提交申请材料了,再也不用去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了,真是太好了!”4月19日,我们到永春县总医院湖洋分院走访时,刚刚完成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的湖洋镇桃美村卫生所村医刘智鹏兴奋地说。
这得益于县纪委监委今年开展的“组长走流程 体验促提升”专项活动。1月27日以来,县纪委监委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现场看”“具体办”“跟踪问”全链条体验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的办理流程、服务质效等,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压实责任、限时整改、对账销号等方式,进一步解决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2月10日,我们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走进县行政服务中心卫健局审批窗口,以陪同人员的身份,体验群众办理审批事项。在办理“村级卫生所办理医疗机构延续、校验审批项目”事项时,我们发现“审批流程不够便利,有时村医要来回‘折腾’好几趟……”的问题。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延续审批是三年一次,校验审批是一年一次。按照规定,医疗机构要提前三个月申请,并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卫健局窗口提交材料,由县卫健局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勘查合格才续证、校验。
据了解,永春县有260家村集体所属医疗机构,包括250家村卫生所、1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最远的村卫生所距离县行政服务中心有100多公里,年龄最大的村医更是已经70多岁。
发现问题后,我们走访了多个乡镇的卫生所,有不少偏远村子的村医向我们倾诉难处:“距离县城远,我们年纪大了,来县城办理这些审批事项很不方便。”“每次为了校验,都要跑两三趟,来回跑麻烦不说,有时候不得不暂停卫生所的工作才能外出。”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立即上报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协调会,推动县卫健局制定整改方案并提出优化措施,把村集体所属医疗机构办理医疗机构延续、校验审批的权限下放到县总医院乡镇分院,由乡镇分院负责资料审查和实地核实,县卫健局组织相关人员再进行现场抽查。
在我们的推动下,县卫健局为村集体所属医疗机构办理医疗机构延续、校验审批项目提供了“保姆式”服务。县卫健局局长、县总医院党委书记陈庆丹告诉我们,按照优化后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延续、校验工作流程,村卫生所人员进行申请后,可将相关申请材料交到当地乡镇分院,由乡镇分院组织两人以上的现场勘查小组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填写评审表。符合条件的村卫生所,乡镇分院会指定专人对他们的申请材料进行整理,并由专人统一递交给县行政服务中心卫健局窗口。此外,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不必要流动,我们推动县卫健局出台延长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延续、校验审批期限的相关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县卫健局还将这件事纳入年底对乡镇分院的绩效考评,不仅提升群众在办事过程中的满意度,也促进全县卫健系统提升服务管理效率。
我们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汇报整改情况,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陈雄松叮嘱我们,既要解决浮在面上的问题,更要在提高服务水平、营造优质高效环境上有新突破。“‘组长走流程’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前移监督关口,由‘被动应诉’变‘主动督促’,‘接诉即办’变‘未诉先办’。在走流程的‘体验式’监督中,实现‘穿透式’监督,下一步还要透过驻在部门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倒查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破解‘中堵塞’问题。”
(整理:许雅玲 陈跃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