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4月21日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立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基础制度框架。同日,证监会表示,将抓紧制定出台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配套规则制度。证监会表示,养老金具有长期性、规范性和规模性,通过积极投资资本市场,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长期稳定的发展资金。
每年千亿元增量资金可期
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表示,个人养老金可投资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对股市和债市都能起到良好的互动、支撑和稳定作用,有利于资本市场良性发展。同时,通过投资可扩大收益,缓解养老困境,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解决实体企业融资困境。
在投资方面,《意见》规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
“个人养老金是海外成熟资本市场的重要资金来源,未来随着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不断完善,增量资金会不断扩大,每年千亿元增量资金可期。”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表示,目前,居民储蓄存款近100万亿元,其中大多数是短期存款,如果改为持有个人养老金产品,可逐渐将这些短期“资金”转为长期“资本”。
养老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
目前,我国初步建立起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但第三支柱发展规范程度较低,特别是个人养老金制度不够完善,居民缺乏获得稳定和充足收益的养老金投资渠道。
张盈华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进一步健全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有利于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个人养老金是个人资金以养老保险形式进行长期投资理财获得增值收益的重要方式。因此,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最重要的是保证个人养老金运营安全和风险防控,实现安全与收益的最佳平衡。”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表示。
税收优惠政策增强吸引力
税收政策方面,《意见》表示,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对此,专家建议,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增强吸引力。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白彦锋表示,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激励,既可以提高居民退休之后的养老水平,也可以化解我国老龄化压力加大背景下的系统性风险。
“对于养老保险,税收优惠政策通常采取的是EET模式(E代表免税,T代表征税),即在居民即期缴存阶段给予免税优惠,对投资收益同样给予免税优惠,而在领取养老金环节再课税。”白彦锋表示,这将使得纳税人可以获得长缴多得的时间价值。此外,居民退休后总收入水平相对降低,课税税负水平也较低,可以使居民从全生命周期获得税收实惠。
光大证券分析师王一峰表示,从海外成熟市场发展规律来看,“税收优惠+个人账户”是第三支柱发展普遍采用的制度设计,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提振消费者投保意愿,后续有关个人养老金的税收优惠政策会尽快出台以刺激缴费需求。 (经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