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詹伟志 通讯员蔡均钧)在本轮疫情防控期间,石狮市检察院坚持“监控与预警”并重,前置风险防控关口,切实保障检察办案工作。
该院充分考虑疫情防控时期的特殊情况,结合一线办案实际,进一步明确案件办理、认罪认罚、提审等相关工作办理,根据检察官在岗情况,及时合理规范分案,准确录入受理、移送等相关信息,并对特殊情况予以说明备注,确保系统办案平稳顺畅,系统数据真实准确。
疫情防控期间,该院强化部门沟通,及时变更检察官单元5人次,登记不在位3人,规范案件受理分配。全面汇总梳理在办案件办理情况,重点关注办案期限、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等事项,做细做实预警工作,实行审查起诉案件提前七日预警,审查逮捕案件提前两日预警,疫情防控期间,共发出预警提示60件,确保办案质效。
依托流程监控平台,该院聚焦常见多发的不规范、不完备、不及时等“程序短板”,充分发挥事前监管对办案质量问题的预警预防作用,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办理的提示》,对在办案件存在的部分不规范的情形发起流程监控,促进办案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