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枫 通讯员陈旖旎 文/图)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也被称为“生命通道”,禁止任何社会车辆非紧急情况下占用,但仍有一些驾驶人不以为然,认为只要没人发现,想怎么停就怎么停。殊不知,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不仅违法,同样也威胁自身的生命安全。近期,泉州高速交警在巡逻中查获多名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的驾驶人,并进行了处罚。
3日9时33分许,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巡逻至沈海高速惠安段,发现一辆闽B牌照的红色轻型厢式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内,一男子站在应急车道右侧的树荫下方便。经询问得知,驾驶员廖某驾车过程中突然内急,但没有注意观察路边的提示牌,错过了出口。他发现周边路段没有监控系统,就将车辆停放在应急车道内,下车方便。
无独有偶。当天16时51分许,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沈海高速朴里服务区附近,发现一部红色小车停靠在应急车道上,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也未在来车方向放置任何警示标志。当时路面车流量较大,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见此情况,民警立即将警车停靠在该车辆后方,开启警灯、警笛警示后车,并上前查看情况。来到车旁,民警透过车窗隐约看见两名男子盯着手机研究着什么。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朱某告诉民警,他怕走错路,停下来充话费,才有网络开导航。经查,38岁的驾驶员朱某是重庆人,他载着老乡从晋江暂住处出发准备去厦门玩,上高速后却发现不知道怎么走。因手机欠费,为了连上网络开启导航,他停下车充起话费。民警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前方一公里处便是服务区,可以进服务区充话费。
记者了解到,4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对高速公路违停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由原来的记6分、罚200元提高到记9分、罚200元。上述两名驾驶员因机动车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停车的行为,被处以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泉州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上车速快、车流量大,随意停车危险系数高,极易引发事故。驾车出行前,应提前规划好路线,并了解沿线的服务区、收费站,非紧急情况下切勿占用应急车道。行车途中,遇道路车流量大,发生交通拥堵时,耐心等待,依次排队通行,切莫占用应急车道,以免影响救援车辆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