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文化和旅游行业深受重创,为了支持推动文旅行业恢复发展,日前,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文旅行业恢复发展的纾困帮扶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就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全力支持文化和旅游行业稳岗就业、纾困解难推出系列帮扶措施。
《措施》主要有强化普惠性政策宣贯和落实、实施重点领域纾困扶持、促进旅游市场恢复发展、落实惠企信贷融资、支持各地出台纾困政策等5大方面9条内容,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强化普惠性政策宣贯和落实方面,一是指导企业用好疫情防控、减税降费、融资服务、社保减缓等普惠性政策,在执行中要按照简化流程、加快兑现、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确保文化和旅游企业应享尽享;二是暂退或缓交旅游质量保证金,继续执行保证金暂退政策,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对2022年4月12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暂退或缓交保证金补足期限均延至2023年3月31日。
在实施重点领域纾困扶持上,对以组接团为核心业务的旅行社,根据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近两年业务经营情况,诚信经营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评。对综合考评排名前100名旅行社,分四个档次给予纾困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稳岗就业、营销宣传等;景区、度假区方面,对国家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根据近两年业务经营情况,诚信经营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评。对两者合并综合考评排名前50名景区、度假区,分三个档次给予纾困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稳岗就业、营销宣传等。
为促进旅游市场恢复发展,进一步吸引外省游客入闽,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政策基础上,对年内组织接待入闽过夜团队游客的旅行社给予奖励,每家旅行社奖励总额最高100万元。支持委托旅行社承接业务,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委托旅行社承办,委托旅行社承办的业务,在相关规定标准和限额内,凭旅行社发票报销;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规定开展采购活动。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委托旅行社承办活动时,提高预付款比例,加快各类支出支付进度。
落实惠企信贷融资方面,鼓励将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建设项目、景区转型升级项目纳入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降低利率、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减轻信贷偿付压力。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主动减免服务收费。
《措施》鼓励各地出台精准的纾困帮扶措施,鼓励叠加政策精准帮扶,全力帮助文化和旅游企业渡过难关。对表现突出、纾困效果好的设区市、县(区),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将在文化和旅游品牌创建、景区创新提升、重点项目扶持、评先创优、典型经验推广等方面予以正向激励。(黄宝阳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