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谢曦)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巩固提升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即日起至10月底,我市将开展7类产废单位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和化解涉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此次专项排查整治的范围包括:持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及豁免许可证单位;钢铁冶炼行业企业;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单位;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即重有色金属矿采选、铅蓄电池制造、电镀、皮革鞣制加工、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等单位;废矿物油产生单位,即机动车维修、报废汽车拆解、电力等单位;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即废旧机动车(包括电动车)拆解、维修等单位。
根据安排,各地将根据排查整治范围,分门别类建立危险废物经营、钢铁冶炼行业、重有色金属矿采选、铅蓄电池制造、电镀行业、皮革鞣制加工、废线路板等7类产废单位企业台账清单,并针对台账清单内的7类产废单位企业以及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在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组织开展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排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并严厉打击产废企业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情况,非法收集、转运、处置、倾倒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
在此基础上,我市将进一步推进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单位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单位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责任,建立完善保障制度,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科学严密做好风险管控,强化作业风险管理,确保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