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小玲)近日,家住晋江市池店镇百信御江帝景的陈女士致电96339反映,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未经她同意,私自进入她房子内处理排水问题,她认为物业此举涉及侵权。据此,记者采访了小区物业方、律师和房管部门等了解情况。
陈女士的房子位于百信御江帝景三期7号楼24层,交房后至今还未装修和入住。6月11日,她接到物业电话告知,说因为楼下22层、23层存在漏水情况,必须进入她房子才可以维修,因联系不上她,已提前进入维修。施工人员还敲开了空调外机所在位置的墙面。后来,她才看到此前有两个未接来电,是物业打来的。但她认为物业在没有得到她同意的情况下就进入她房子,侵犯了她的权益。
随后,记者致电该小区物业——厦门华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简先生说,因最近连日降雨,陈女士房子未装修,排水设施也未布置,导致排水不及和地漏反水,漏水到楼下22层和23层家中,严重影响他们的居住环境。6月11日,他们分别联系了该户留下的两个联系方式,告知要进入房内紧急抢修的情况。其中男业主表示自己没办法做主,要联系陈女士。但物业方打了两个电话给陈女士,她并未接听。于是物业方用之前开发商预留的备用钥匙开了陈女士家的房门,让施工人员进入紧急抢修。对于陈女士所说的敲开空调外机位置所在墙面,是因为必须选择此处作为施工位置,且抢修过后,施工人员已立即把墙面恢复原样。
物业私自进入业主的房子是否涉及违法?北京盈科(泉州)律师事务所杨曼玲律师认为,物业未经允许进入业主家中是违法的,但如果是属于紧急避险情况,物业的做法可以理解,如果对业主房屋造成损害,就要承担责任。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做法涉及侵权,也可以起诉。
记者将此情况反映给晋江市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房管科。该科工作人员陈先生表示,他们已获悉此事,目前正在就业主和物业双方意见作进一步协商处理。